珠海书笙旗舰店货架采购与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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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GDXH-2025-ZHSSQJDHJ01)

 

项目所在地:珠海市,香洲区

一、采购条件

本珠海书笙旗舰店货架采购与安装项目已由采购人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49.05万元;采购人为广东新华发行集团珠海新华书店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招标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本项目位于珠海市银桦路566号2栋第四层A402-2单元。工程包括陈列图书、文具、体育用品等各种商品的货架、阅读桌椅等,以及相关配件的制作、运输、安装及售后等工作。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提供最新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报价,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报价人须为符合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条件的货架制作企业。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招标采购及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4.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报价人(以竞争性谈判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5.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函)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报名。

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41117:00(北京时间)前邮件(A3260021@126.com)回复,并明确表示XXX公司愿意参与珠海书笙旗舰店货架采购与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并附上报价人营业执照扫描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及授权代表联系方式。未进行邮件回复或未按要求进行邮件回复者,报名资格取消,采购人有权拒收其响应文件。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银行账户:2002020609022525524

收款单位:广东新华发行集团珠海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珠海吉大支行

各供应商报名成功后将购买磋商文件款项存入以上指定银行账户,并将银行电子回单发送邮件至A3260021@126.com,经核实无误后回传磋商文件。

六、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41810:00(北京时间)

如无另行说明,报价文件递交时间为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30分钟内。

七、磋商时间

202541810:00(北京时间)

八、磋商地点

珠海市香洲区园林路128号文联大厦310会议室

九、联系方式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园林路128号文联大厦306室

联系人:程小姐    电子邮箱:A3260021@126.com

电  话:0756-3260021;13823090093

 

广东新华发行集团珠海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