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3日在官网发布了广东新华发行集团招标代理资格供应商采购项目(GDXH-2025-ZBDL)竞争性磋商公告,现就磋商文件内容作出如下更正:
一、删除“评审办法-附件2商务技术评审表-序号2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证书”评分项;
二、原“评审办法-附件2商务技术评审表-序号3行业荣誉”评审细则:
“根据招标代理机构所获的行业荣誉进行评审,标准如下:
1.招标代理机构是广东省政府采购协会副会长或以上单位,得1分,会员单位得0.5分,其他不得分;
2.招标代理机构是广东省招标投标协会副会长或以上单位,得1分,会员单位得0.5分,其他不得分。
注:须提供证书或相关文件证明,没有提供的不得分。”
更改为:
“根据招标代理机构所获的行业荣誉进行评审,标准如下:
1.招标代理机构是广东省政府采购协会副会长或以上单位,得2分,会员单位得1分,其他不得分;
2.招标代理机构是广东省招标投标协会副会长或以上单位,得2分,会员单位得1分,其他不得分。
注:须提供证书或相关文件证明,没有提供的不得分。”
本小项合计分值由2分更改为4分。
三、原“评审办法-附件2商务技术评审表-序号13质量保障”评审细则:
“根据投标人招标代理服务质量保障措施进行评审:
有详细、周全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控制措施、风险措施、投诉处理措施,措施较为合理的,得4分;
质量保证措施、进度控制措施较为齐全和完善,风险、投诉处理措施基本合理的,得2分;
质量保证措施、进度控制措施和风险、投诉处理措施一般的,得1分;
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更改为:
“根据投标人招标代理服务质量保障措施进行评审:
有详细、周全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控制措施、风险措施、投诉处理措施,措施较为合理的,得5分;
质量保证措施、进度控制措施较为齐全和完善,风险、投诉处理措施基本合理的,得3分;
质量保证措施、进度控制措施和风险、投诉处理措施一般的,得1分;
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本小项合计分值由4分更改为5分。
以上变更,特此公告。
广东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