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里广告宣传物料制作年度框架服务采购磋商公告
2025-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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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华文化广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对新华里广告宣传物料制作年度框架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有意者请就以下服务需求提交响应文件:

1.采购编号:XHL-QH-2025-01

2.项目名称:新华里广告宣传物料制作年度框架服务采购

3.采购预算人民币24万元(按实际使用量结算)

4.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报价人必须对本项目全部采购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报价无效。

5.项目内容及需求:

5.1服务内容:本项目拟选定三家供应商提供商业综合体项目日常营销推广物料制作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图文印刷、广告喷绘、宣传展板等,详见新华里广告宣传物料制作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根据项目实际的宣传推广需求,及时响应制作、运输、安装或拆卸相关物料。

6.报价人资质要求:
6.1报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应具备与本采购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

6.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磋商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6.4本项目只接受邮件报名的单位提交的响应文件。

6.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磋商文件随邀请同时发出。

8.响应资料提交时间及方式

8.1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 年5月6日17:00前邮件回复,并明确表示“愿意参与新华里广告宣传物料制作年度框架服务采购项目”,同时于5月8日午10:00 (北京时间) 前30分钟内,将响应文件密封直接向采购人当面递交,以收到响应文件时间为准。未进行邮件回复或未按要求进行邮件回复者,报名资格取消,采购人有权拒收其响应文件。

8.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亚运大道1191号新华里招商中心二楼会议室。

8.3提交文件格式要求: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并盖章)

(3)报价文件:A4纸质材料

(4)资格证明文件:A4纸质材料

(5)承诺文件:A4纸质材料

(6)报价人公司介绍及业绩,实施方案、相关案例介绍及其他能说明公司实力的相关补充资料。

(7)打样样品

(8)纸张材料均为一式三份

(9)电子文档磋商结束后可电子邮件发送。

9.磋商时间(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5月8日午10:00 (北京时间)

如无另行说明,报价文件递交时间为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30分钟内。

10.磋商地点: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亚运大道1191号新华里招商中心五楼会议室。
11.解释权:本邀请函的解释权归“广东新华文化广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所有。

12.采购人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亚运大道1191号新华里招商中心
邮编:511400

联系人:何小姐           
    电 话: 020-39903215

电子邮箱:2252464376@qq.com     


广东新华文化广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7日

新华里广告宣传物料制作年度框架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1).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