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文化创意产业园物流中心筹备期员工用餐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6-05
394

(项目编号:GDXH-2025-DWWLCBQYC)

 

项目广,肇庆市,高新区

一、采购条件

岭南文化创意产业园物流中心筹备期员工用餐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49.7万元;采购人为广东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规模:上限价人民币49.7万元,企业自筹。

范围:岭南文化创意产业园物流中心筹备期员工早餐、午餐、晚餐、宵夜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投标时提交有效的复印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

4.近三年(成立不足三年的,以成立之日起至今)未曾因食物中毒事故、质量事故、使用劣质材料、消防安全、遵纪守法等不良记录而被有关部门处罚的,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招标采购及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当日采购人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7.单位负责人如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再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提供“资格声明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名

本项目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报名。

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6月10日17:00前邮件回复,明确表示“愿意参加岭南文化创意产业园物流中心筹备期员工用餐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并附上营业执照复印件、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资质证明、授权代表授权书及联系方式。未进行邮件回复或未按要求进行邮件回复者,报名资格取消,采购人有权拒收其响应文件。

五、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磋商文件随磋商公告一并发出。

六、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请于2025年6月16日09:30(北京时间)前30分钟内将响应文件直接向采购人提交,以收到响应性文件时间为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长福路100号四楼1号会议室。

如无另行说明,报价文件递交时间为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30分钟内。

七、磋商时间

2025年6月16日09:30

八、磋商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长福路100号四楼2号会议室

九、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长福路100号五楼办公室  邮编:510000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子邮箱:gdxhztb@163.com

电    话:020-66220228     

 

岭南文化创意产业园物流中心筹备期员工用餐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布).docx